合冲刑害与会局
天干五合
| 配对 | 常见合化名称 |
|---|---|
| 甲己 | 合土 |
| 乙庚 | 合金 |
| 丙辛 | 合水 |
| 丁壬 | 合木 |
| 戊癸 | 合火 |
配对出现称有合的关系,不代表一定完成合化。是否化、如何处理争合、位置、季候和根气,须按明确文本另论。不能看到甲己就把甲木和己土都删掉改成两个土,再照旧套十神。
地支六冲与六合
| 六冲 | 六合及常见配属 |
|---|---|
| 子午 | 子丑合土 |
| 丑未 | 寅亥合木 |
| 寅申 | 卯戌合火 |
| 卯酉 | 辰酉合金 |
| 辰戌 | 巳申合水 |
| 巳亥 | 午未合;化土或化火等说法须注明所据 |
本表每行两栏互不表示同一组对象,只为并排速查。六冲是对支关系;六合配属的化气说法也不能替代成化条件。午未等存在说法差异的项目,避免伪装成唯一公认结果。
三合与三会
三合常列申子辰水、亥卯未木、寅午戌火、巳酉丑金。三会常指寅卯辰木、巳午未火、申酉戌金、亥子丑水。古籍“会”字有时也用于今日称三合的组合,读原文应先看实际列出的支,不只看术语。
只出现两个支,能否按半合、拱局等处理,各说有条件差异;不能将缺失的第三支直接当作盘里真实存在。三字齐备也仍需区分“组成关系已齐”与“按某法判成局成化”。
刑、害、自刑的常见列表
常见三刑列寅巳申、丑戌未,另有子卯刑;辰辰、午午、酉酉、亥亥常列自刑。六害常列子未、丑午、寅巳、卯辰、申亥、酉戌。是否两支即可论某种刑、如何论其作用,须注明所用文本。
“自刑”不能用于心理诊断,“刑害”不能直接翻译成违法、受伤或亲属不和。学习列表的目的是识别文本结构。
关系分析:寅、申、亥同见
先列寅申冲、寅亥合、申亥害三种关系,再标柱位与月令。不能因某一合出现就机械宣布冲消失,也不能把三种关系各配一个灾祸。处理先后与条件需要框架;如果尚无依据,就保留关系并列,不伪造唯一结论。
另一例子甲日见甲己:甲己合存在,而对日主而言己为正财也存在。关系表层没有自动撤销十神分类;若作者进一步谈合化,必须单列其假设及推导。
文献与异说
《三命通会》卷二〈论十干合〉、〈论支元六合〉、〈论支元三合〉及刑冲诸篇提供传统材料。《子平真诠》〈论刑冲会合解法〉可对读“会”的词义与处理方式,转录页校者意见不能混入原文。表中有争议的解释应继续核定版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