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神推演方法
目的
把四柱中每一個「相對於日主的天干」(含透出藏幹)標成十神名稱,形成可讀的關係層。總述見 十神;速查見 十神對照。
步驟
- 取日主:日柱天干。確認其五行與陰陽(見 十天干)。
- 枚舉目標幹:年幹、月幹、時幹;以及需要時的地支 藏幹 本氣/中氣/餘氣。
- 定大類(生克)(相對日主五行):
- 同我 → 比劫類
- 我生 → 食傷類
- 我克 → 財類
- 克我 → 官殺類
- 生我 → 印類
- 定正偏(陰陽):與日主陰陽相同為「偏」側(比肩、食神、偏財、七殺、偏印);相異為「正」側(劫財、傷官、正財、正官、正印)——其中比劫/食傷的正偏命名以對照表為準。
- 標記位置:同一十神可在多柱重複出現;透干與藏幹要區分標註力度。
- 月令加權:月支本氣對應的十神,常作為當令信息優先觀察(不自動等於用神)。
示例(算法示意)
設日主為甲(陽木):
- 見丙(陽火)→ 我生、同陰陽 → 食神
- 見丁(陰火)→ 我生、異陰陽 → 傷官
- 見辛(陰金)→ 克我、異陰陽 → 正官
- 見庚(陽金)→ 克我、同陰陽 → 七殺
完整十類見各 十神詞條。
注意
- 先排盤、後十神;十神不能代替旺衰與格局。
- 藏幹未透出時,力量與象義通常弱於透幹。
- 流派對「餘氣是否計入」可能不同,輸出時應可追溯。